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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七中实验 2012-04-20 10:49:55
成都七中实验学校:
你校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成都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通过对你校近3年办学成本监审,经研究,现就你校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中学费:30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4人间)。
三、代管费按照“据实收取、按时结算”的原则,由你校在每年秋季开学前预收,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
四、本批复从2012年秋季新生进校起执行,原在校生学费标准不变,直到学段结束。
五、收文后你校应到温江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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