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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初升高咨询 2014-06-05 17:41:05
                   
	    成都中考网讯 日前,成都市“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分工作的通知”已出,中考网现将全文刊登如下。
	   
	    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分工作,保证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分工作按如下办法执行。
	   
	    一、加分政策规定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类学校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规定。
	   
	    1.考生身份类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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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加分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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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民族考生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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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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