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评分标准和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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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评分标准和测试方法
五城区及高新区应严格按以下程序认定考生体考成绩:
1、体育考试现场测试成绩单必须有两个以上考务人员(测试员)签字认定。
2、每个学校的每个单项测试结束后的最后成绩,由项目考务长签字认定。
3、每个学校全部测试结束后的三项汇总成绩的认定由总考务长和考点副主考签字认定。
4、考生成绩的更改必须由每个项目测试的小组长、项目考务长、考点主考和总考务长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5、每个单元(上午、下午)测试结束后,立即将原始成绩输机并将原始卡片汇总密封,由考
关于免考
考前,学校要提前对本校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逐一进行摸底,考生应提供2012年9月以后的体检资料。考生有以下情况,应申请免考:①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患病;②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③身体有明显残疾或畸形,严重影响运动功能者;④高度近视,矫正视力800度以上,视网膜病变;⑤有其它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疾病。申请免考由考生填写申请(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申请单项免考或全部免考),经家长签字、学校签章后报区(市)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其他
1、免试项目按满分的70%计分。如有在地震中因灾受伤申请免试的,其免试成绩由当地招委、教育局研究确定,城区由各区招委、教育局研究,报市招考委、市教育局批准。
2、往届生和外地回城生在报名的区(市)县统一参加体育考试。点主考和总考务长签字。